就医指南

病人关系科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患者家属,感谢您选择四会慈航精康医院,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为保障您在诊疗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建立互相尊重和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院将您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告知,您有权请医护人员进行解释。

 

  患者权利说明

  公平医疗

  本院致力于提供公平及优质的专业医疗服务,不会因为您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国籍、身份、疾病或其他特质的不同而有差别待遇。

  专业识别

  本院工作人员均佩戴工作证,若未佩戴工作证者,您可以拒绝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参与

  本院医疗人员为您进行诊断与治疗时,会主动向您解释病情、主要检查项目、治疗与照顾计划、替代性治疗、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我们鼓励您参与医疗过程及决策,您有权在听取相关检查及治疗的利益与风险之后,选择接受或拒绝该项检查或治疗。您有权寻求其它医疗专家的意见,这不会影响到我们给您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说明

  若您对本院医疗人员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有任何不清楚之处,请您发问并要求说明,若需其他语言服务,我们将尽力协助处理。

  当医疗过程发生并发症或意外等难以预期的结果时,本院医生亦将协同相关人员向您详实说明,并解答您的各项疑问。

  知情同意

  若您需要接受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麻醉、输血或高风险治疗,本院医生会先说明该项诊疗安排的原因、成功率、可能的并发症及风险、替代方案等,之后我们会请您签署同意书。若病人失去意识或无法表达意愿时,我们会向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说明并取得同意。只有在取得同意的条件下,我们才会进行上述检查或治疗。但按法律规定,病情危殆者除外。

  隐私保护

  本院对于您的病情资料,均依法尽保密义务。在所有的临床问诊、检查中,我们将尽力保护您的隐私。本院只有因诊疗需要等正常理由才会使用病历记录,其他人士只有在符合法规或获得您的同意下才能知悉或查阅您的病历资料。如果是研究所需,必须依法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查,以保障您的安全与隐私。

  如果您不愿意让特定家属知悉您的病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本院将在合乎伦理法律的范围内予以尊重。若您不愿意让访客查询住院信息,我们亦将妥善处理。

决定权

  本院为教学医院,为促进医学教育,培养优秀的医疗人员,恳请您配合相关教学活动。但您可以拒绝任何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活动。您的拒绝,并不会影响到本院医疗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

 

  病人义务说明

  (为了维护大家的安全并尊重其他病友的权益请您配合以下事项)

  配合治疗计划

  请您配合医疗团队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饮食、运动及康复等项目,并请您将个人信息、病情、病史、药物过敏史及是否正在使用其他医疗方式等重要信息,详实告知医疗人员。

  为维护您的权益与健康,请勿接受不明人士推销的医疗食品或药品。

  请配合本院住院须知规定,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若医生认为病情不适合出院,而您坚持出院时,依法律规定,须请您签署自动出院同意书。

  由于床位及医疗资源的有限性,为确保病床公平地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请遵照病区管理要求进行床位调整,并在医生评估符合出院指征时您应及时出院。

  感染控制

  为保障您与其他病友健康,请配合本院感染控制措施,尤其在流感或其他传染病高峰期,按照医院指示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勤洗手。

  请勿携带输液、引流管路、穿着病号服,进入餐厅等公共场所。免疫功能低下、发烧、腹泻或呼吸道症状(如咳嗽)病人,应避免出入餐厅等公共场所。

  特殊隔离病人于隔离期间,非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离开病室,其照顾者请勿与其他病人及其照顾者接触。

  环境卫生

  为维护空气品质与环境卫生,请配合全面禁烟,禁吃榴莲等气味浓厚的食物;为保证中央空调的有效运行,请理解和遵守医院有关门窗和阳台管理的规定;请您不要将宠物带入院区。

  病历使用

  若您需要申请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类诊断证明文件、影像资料复制等,请由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经授权人士按照政府规定提出申请,付费后获取病历复印件。

  费用说明

  请您了解各项诊断及治疗等相关费用以及其付费方式,并按照规定支付。任何政府规定或许可的自费医疗项目,本院将在您签署自费项目同意书后才收取。

  院区安全

  您或家人在住院期间出入病房,请遵守医院探视规定。

  若在院内发现有暴力行为或可疑人士,请协助通知警务人员或医院工作人员处理。

  财物管理责任

  本院并无承担个人财物遗失或损坏的责任,请您或家属自行妥善管理随身财物。如遇有特殊无法自行保管的情形,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协助。若发生财物遗失事件,本院可以尽力协助寻找,或必要时协助您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拍照摄影录音注意事项

   为了维持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病房安宁,并兼顾其他病友与本院人员之隐私,不得在本院院内进行采访、拍照、摄影或录音。

  【意见反映】

  如果您对于本院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反映,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提出,我们将由病人关系助理为您提供服务:

1. 投诉专线0758-3313120/199-2709 5313

2. 投诉信箱2830289119@qq.com